城維計劃—城建安置房及配套設施維護(采購項目編號:GZCQC1900FD11018)澄清公告
一、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廣州市政府采購平臺及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上提交的城維計劃—城建安置房及配套設施維護(采購項目編號:GZCQC1900FD11018)(單一來源采購)采購公告,因采購公告需補充內容原因,現(xiàn)將原公告部分內容作如下澄清:
(一)中國政府采購網、廣東省政府采購網需添加公告內容:
1、供應商資格:
1.1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
(2)提供2018年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6)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書面承諾)
1.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書面承諾)
1.4供應商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1.5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1.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2、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4日期間(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不少于5個工作日)到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恒福路238號2樓(建設銀行樓上)218室)購買采購文件,采購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3、報價截止時間:2020年2月6日14時30分
4、提交報價文件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恒福路238號2樓(建設銀行樓上)218室
5、報價時間:2020年2月6日14時30分
6、開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恒福路238號2樓(建設銀行樓上)218室
注:(1)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與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為準。
(2)請各投標人在收到該澄清文件后,在澄清文件上蓋章簽字后即回傳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傳真:020-83499619,郵箱:gzcqc2006@163.com)確認,確認已收到本通知。
(3)其他內容不變。
二、投標(響應)截止時間:2020年2月6日14時30分
三、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人:廣州市城建安置房事務中心 |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越華路2號3樓 |
聯(lián)系人:溫麗紅 |
聯(lián)系電話:020-83522651 |
傳真:020-83522651 |
郵編:510030 |
(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恒福路238號2樓(建設銀行樓上)218室 |
聯(lián)系人:馬小姐 |
聯(lián)系電話:020-83576900 |
傳真:020-83499619 |
郵編:510095 |
(三)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朱小姐 |
聯(lián)系電話:020-83576900 |
特此公告。
發(fā)布人: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1月23日